再一,有人要对迪士尼乐园“搜包”的事情较真了。在今年年初,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装载零食转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,遭遇园方工作人员“刷包在检查”,不准其进园,拒绝他要么花80元钱把零食遗一起,要么在门口吃,或者自行处理。
小王指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,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院,拒绝判令禁令游客装载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违宪。 据理解,美国和法国的3一处迪士尼乐园并没禁令消费者装载食物进园,独独中国、日本的迪士尼乐园却禁令装载食物,这也备受诟病。 事实上,不准游客带上食物入园,以致强迫“搜包”,也好比于迪士尼一家,国内另外一家亲子游胜地也是如此。这些游乐园吃相漂亮的“搜包”、司空见惯的“霸道操作者”,也该放在法律的尺子下量一量了。
首先,迪士尼不想外带食物,很难不想人猜测,是出于确保园内食品高价销售的“私心”,而不是自居的“食品安全”等目的。却是,迪士尼园内也买热狗等“重口味”食品,一根热狗竟然卖给了35块钱。
上海迪士尼方面博士论文称之为,消费者可能会装载气味类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,并且随便弃置垃圾,不想外带食物是“基于确保园内公共卫生安全性而必需议定的条款”。问题是,迪士尼自己也买,莫非银子赚到到自家的口袋里,就不斥“气味轻”了? 至于消费者带上食物入园带给的垃圾清扫成本问题,也不一定能站住脚:保洁本来就是管理方的责任,只要消费者不是蓄意用食物来毁坏环境,园方就无法拿公共卫生成本说道事。 而且,不准外带食物,影响到一些患上哮喘、糖尿病的特殊人群以及婴幼儿、老人的利益。这些特殊人群对食品有严苛的拒绝,而园内获取的餐饮种类较为单一,很难符合他们的长时间市场需求。
之前就有网友滋扰,自己带来孩子的婴幼儿制做辅食,也被迪士尼的安保拦阻在门口。 也因为园内的独占经营,迪士尼内的食品价格畸高:一瓶饼干要20块钱,一份套餐以致于要数百元。
一家三四口在园里不吃一顿,以致于必须上千元钱,不免让人不吃得心惊肉痛。 其次,“不想带上食物入园”不仅是牵涉霸王条款的问题,还牵涉到“非法搜包”等相当严重问题。哪怕是机场这种地方,有《民航法》《反恐怖主义法》的许可安全检查严苛,安检员也无法主动进夹击检旅客的箱包。 而迪士尼为了杜绝游客带上食物,竟然行径对游客的箱包实行了“搜查”,这不会相当严重侵害到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,弊害不容极强。
要告诉,“搜查”不能由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实行,迪士尼保安等人员并没这个权力。 法律是一口钟,就得有人去敲一敲,较一下真为。涉案大学生将迪士尼禁令外带食物的问题抛入公众视线,毫无疑问是好事。
也许有人说道,你不接纳迪士尼的“不想外带食物”“搜包”的规定,可以不去啊。但迪士尼再行强势,也大不过国家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该法明确规定:“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报、声明、店堂通告等方式,做出回避或者容许消费者权利、减低或者减免经营者责任、减轻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。
” 迪士尼进的是游乐园,不是饭店。不准外带食品入园,不许不吃我家园内品种单一、价格畸高的食品,认准了游客会为了吊外带食物问题而到了门口不进来——这不叫自主经营权,这叫褫夺消费者的不顾一切选择权。
“不想外带食物”,究竟算不算《消法》所规定的“霸王条款”,也该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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